2006年2月7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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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 擅处法院查封财产被判刑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唐伟利

  一个债主意气用事地违法维护自己的债权,一个债务人偷梁换柱转移查封财产,昨天,这两个擅自处置法院查封的财产的企业主在法庭上好好地上了一堂法制课。萧山区检察院认为,徐某和周某转移、变卖已被法院查封的财产,情节严重,两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在昨天的庭审中,徐某和周某都自愿认罪。萧山法院当庭判决徐某和周某均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